河北省邯郸市肥乡区建安路154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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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生车险事故,致使被保险机动车停驶,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约定,在保险金额内向被保险人补偿修理期间费用,作为代步车费用或弥补停驶损失。
家中没有其他代步车的,建议购买。
点击数:24 录入时间:2023-05-31 15:19:47【打印此页】【返回】